海口市城镇园林绿化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促进城镇园林绿化事业的发展,改善城镇生态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和《海南省城镇园林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1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