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

有效

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应当发挥行业自律作用,指导和支持会员参与平安建设,协助主管部门做好本行业平安建设相关工作。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