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民办教育促进条例/第八章 附则第五十三条有效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注册的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不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26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