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城市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第十二条有效新建、扩建中小学、幼儿园,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公益事业用地的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26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