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章 计划生育服务第十八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服务制度,提高计划生育服务水平。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25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