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消防条例/第六章 监督检查第五十二条有效消防救援机构应当根据年度火灾统计分析反映的主要起火原因、建筑类型、区域和产业分布,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为主要对象,制定年度消防监督检查计划,对有关单位和场所进行随机抽查。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25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