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五章 消防组织和灭火救援第五十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灭火救援工作的需要,组织建立消防调度指挥中心和设置消防应急救援通信专网。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25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