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三章 船舶和船员管理第二十条有效船舶应当按规定要求配备通信设备、自动识别系统,保证其正常使用,并按要求安排人员值守。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25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