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应当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办理窗口,实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窗受理和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

地方法规 · 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