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第六章 监督检查第六十四条有效规划资源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用地行为。农业农村部门对违反农村宅基地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适用本条例关于规划资源部门监督检查的规定。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六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