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第五章 建设用地/第四节 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第五十六条有效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农村闲置的宅基地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和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前提下,经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可以用于发展乡村民宿、乡村旅游等乡村产业。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