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土地的保护、开发、利用、经营以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