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林木种子条例/第五章 种子质量第十九条有效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可以委托林木种子质量检验机构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林木种子质量检验工作。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6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