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养老服务条例/第三章 城乡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第二十五条有效居民委员会、嘎查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街道办事处和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调查、登记本辖区内老年人的基本信息,收集、反映养老服务需求及意见建议。调查、登记老年人基本信息时应当保护老年人个人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