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第五章 金融支持第二十八条有效鼓励商业银行在示范区设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鼓励相关服务机构和组织在示范区建设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开展信息对接、金融资源集聚和整合等活动。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29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