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的碳减排工作,促进低碳经济高质量发展。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