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鼓励和支持在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等方面,开展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的研究开发和科技创新。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