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五章 分类收集、运输、处理第三十九条有效鼓励生产者、销售者采取押金返还、以旧换新等方式对其生产、销售的产品进行回收、再利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