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促进城市绿化事业发展,改善生态环境,美化生活环境,建设生态宜居城市,增进公众身心健康,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金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