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色资源保护与传承条例/第三章 传承与弘扬第四十条有效鼓励红色资源中的旧址、遗址或者场所,以及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和其他纪念设施的保护责任人建立红色资源传承弘扬志愿服务队伍,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有关部门应当对红色资源传承弘扬志愿服务给予指导和支持。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29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