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康养产业促进条例第十一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定期举办康养品牌展示推广活动,组织引导康养产业经营者参加国内外康养产业交易会、博览会等。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