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第三章 化解途径第三十四条有效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申请,依法对民商事等矛盾纠纷进行调解。鼓励、支持公证机构参与公安派出所和人民法院的调解工作。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