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对红色文化遗存的保护利用,传承红色基因,弘扬红色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四川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达州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达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