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有效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规定,制定、发布本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费用定额和计价方法。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