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有效

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后因故不能按期开工需要申请延期的,或者在建工程中止施工、恢复施工的,应当依法执行相关管理规定。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