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有效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托老年人活动中心、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公共文化设施,开展适合老年人的群众性文化、体育、娱乐活动,提供适宜老年人的公共文化服务。

公共图书馆等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单位应当考虑老年人群体的特点,积极创造条件,提供适合其需要的文献信息和服务。

鼓励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开设面向老年人的专栏,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