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第三章 公共文化服务提供第三十七条有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地特点,推进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支持具有地域、民族、革命文化特色的公共文化产品创作生产和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开展,打造有影响力的公共文化品牌。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