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公共文化服务应当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遵循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面向基层、共建共享的原则,促进优秀公共文化产品的提供和传播,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传承和发展。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