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第三章 公共文化服务提供第二十五条有效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制定公布、适时调整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并组织实施。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和本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结合当地实际需求、财政能力和文化特色,制定公布、适时调整本行政区域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并组织实施。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