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章 物业服务第七十一条有效实施自行管理的,管理人可以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秩序维护、清洁卫生、园林绿化、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等事项委托给第三方。电梯、消防等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设施设备,应当依法委托专业性服务组织进行管理维护。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七十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