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条

有效

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物业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的标准和收取办法、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使用、物业服务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服务期限、双方权利义务、服务交接、履约保障、违约责任等条款。物业费的测算清单应当作为物业服务合同的附件。

物业服务人公开作出的有利于业主的服务承诺,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