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章 责任区域制度第九条有效责任区的责任要求是:(一)市容整洁,无乱设摊、乱搭建、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吊挂、乱堆放、乱停放、乱饲养家禽家畜等情形;(二)环境卫生整洁,无裸露垃圾、粪便、污水,无污迹,无渣土,通道无积雪;(三)按照要求设置废弃物收集容器,环境卫生设施整洁、完好。地方法规 · 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