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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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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章 责任区域制度

第十条

有效

责任人应当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好责任区内的市容和环境卫生,对损害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为应及时予以劝阻和制止,劝阻和制止无效的向城市管理部门报告。

地方法规 · 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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