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养老服务条例/第三章 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第二十六条有效支持为老年人提供居家适老化改造、适老性产品安装、康复辅助器具配备和使用指导、智慧养老相关硬件和软件安装使用等服务。对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适当补贴。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