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宗教事务条例第二十七条有效未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或者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寻访、认定活佛转世灵童。藏传佛教活佛的传承继位,不受境外组织或者个人的干涉和支配。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