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第二章 管理体制第十六条有效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和技术(操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和专业知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水利工程技术(操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应资格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