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章 规范与倡导第二十六条有效崇尚健康饮食,反对餐饮浪费,倡导文明就餐,使用公筷公勺,分餐进食,适量点餐取餐,不浪费食物,不酗酒闹事。地方法规 · 吕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