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规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行为,监督和保障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及其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建设人民满意交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