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五十一条有效本条例自2021年6月15日起施行。2007年3月21日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的《青岛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15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