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条

有效

本条例自2021年6月15日起施行。2007年3月21日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的《青岛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