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按照建设花园海岛的目标制定绿化规划,推进养马岛美丽宜居。严格保护岛内沿海防护林,不得擅自缩小各类林地面积,拆除沿海生态防护林地内违章建筑物并及时补种苗木。

地方法规 ·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