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第二十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科技创新财政投入的持续稳定增长机制,确保财政科技投入只增不减。地方法规 · 许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