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武功山风景名胜区——宜春明月山景区条例/第三章 保护与利用第二十条有效宜春明月山管委会应当建立健全环境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文物保护、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水土保持、地质遗迹保护、地质灾害防治等各项管理制度,明确保护的内容和实施步骤等。宜春明月山管委会应当对云谷飞瀑、太平山、黄山松群落、青云栈道、月亮文化景观等实行重点保护,并按照有关程序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地方法规 · 宜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