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武功山风景名胜区——宜春明月山景区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管理第十二条有效宜春明月山管委会应当推进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设施、场所的建设,对生活垃圾实行分类管理。旅游者应当减少包装物进入宜春明月山景区,并将垃圾投放到指定地点。鼓励旅游者自带垃圾下山。依法经允许的驻山单位和经营者应当逐步实行净菜上山、减少包装进货和油烟餐饮,禁止乱倒、填埋厨余垃圾。地方法规 · 宜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