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

宜春明月山管委会应当推进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设施、场所的建设,对生活垃圾实行分类管理。

旅游者应当减少包装物进入宜春明月山景区,并将垃圾投放到指定地点。鼓励旅游者自带垃圾下山。

依法经允许的驻山单位和经营者应当逐步实行净菜上山、减少包装进货和油烟餐饮,禁止乱倒、填埋厨余垃圾。

Local Regulations · 宜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