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鼓励在萍乡武功山景区内经依法批准从事游览的交通营运工具使用清洁能源,并保持车体清洁。

交通运营工具运行线路和停靠站点的安排、设置,由萍乡武功山管委会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后,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交通营运工具应当按照规定线路行驶,并在规定地点停靠。

地方法规 · 萍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