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条

有效

政务服务有关部门、综合政务服务机构可以通过数据共享平台核验申请材料真实性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原件材料,依法需要申请人提交原件的,应当一次性告知。

地方法规 · 安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