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政务服务条例第四条有效政务服务应当遵循依法诚信、高效便民、公开公正、廉洁规范的原则,创新政务服务方式,推动应用新技术,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协同化、便利化,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最多跑一次”。地方法规 · 安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