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政务服务条例/第三章 政务服务办理/第二节 现场办理第三十九条有效企业登记、公章刻制、首次发票申领、社会保险登记、银行开户等实行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对一般经营项目的企业开办,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的,应当即时办结;不能即时办结的,应当在一个工作日内办结。地方法规 · 安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