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第九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建立健全协商、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衔接协调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建立健全村(社区)说事评理会、乡镇(街道)综合治理联席会、县(区)评议会商会和市级分析研判会制度,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地方法规 · 鹤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