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保护条例/第三章 管理与监督第三十三条有效古树名木的移植和移植后五年内的养护,应当由专业绿化养护单位按照移植方案进行,移植费用以及移植后五年内的养护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